文:十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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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的冬天一向比北方要短,今年却来的格外的早。新闻上都在播报北方下了第一场泼天大雪,朋友圈几乎被刷屏,在微博热搜上挂了很久,居高不下。
而南方此时正是下雨天,路上行人寥落,我裹了毯子窝在沙发上看书,窗帘被拉开,露出窗外稀稀落落的雨滴敲打着窗户。
泛黄的书页中角落里有一行字吸引了我。
“我不想成为上帝或英雄,
我只是想成为一棵树。
为岁月而生长,
不伤害任何人。”

不伤害任何人。谈何容易?
从小我的家庭给我的教导就是,欲成才,先成人。我的母亲给予我的教育重心就是希望我成为一个善良的人。我也一直努力希望自己成为那样的人。
那时候我并不懂,这世上有一种伤害叫做被迫伤害。
主动伤害与被迫伤害,本质上都是伤害。就像故意杀人罪与过失杀人罪,出发点不同,但是过程与结果相通,都是杀人。
我想起八年前,刚满14岁的我,梳着简单的马尾辫,穿着黑色的帆布鞋,念初中,收到了人生中第一封情书。
送情书的男孩是一个瘦瘦的男生,身高似乎还不及我,记忆力他的面容早已模糊,清晰的是他将那封棕褐色的信封递给我时,白嫩的微微颤抖的双手,以及手腕上一串棕褐色的檀木串珠。
是不是很奇怪?我不记得他的样子,不记得他的声音,不记得是上午还是下午,不记得是晴天还是雨天,不记得是在走廊上,还是操场上。但是我记得,他给过我这样一封情书,以及递情书的那只手上戴着这样一串檀木香珠。
那个模糊的场景,似乎在八年的岁月轮回中,涤荡成了一幅画,不见褪色,亦不曾比当年惊艳多少。

年少的我,慌张仓惶,初遇爱情,懵里懵懂,寻不到方向。只是一封简单的情书放在我的背包里,却令我寝食难安,他对我说:“我喜欢你,你呢?”
我当然不喜欢你。彼时的我连什么是喜欢都还不太能分辨清楚,谈什么爱憎悲欢?
可是却成了我一块心病,我仿佛随时随地都能感受到他在我耳边说:我喜欢你。你呢?抬头低头都能觉察到他在看着我,似乎在等我,等我给他一个满意的答复。
这样日夜折磨,就在我即将崩溃的时候我听了我好朋友的建议,对他说了这样一句话:我不喜欢你。而且我很讨厌你。你再给我送信,我就交给老师。
其实,我并没有讨厌他,也没有喜欢他,更不会把它交给老师,我只是想吓一吓他而已。结局很圆满,他果然没有再纠缠我,后来甚至连眼神都不再给我一个。然后在第二年的春天他转学离开了我们学校。
我也并不知道自己这样做究竟对还是不对,但是我对他不再纠缠我这个结果,颇为满意。
只是很久以后,我也有了自己喜欢的人,我放下一个女孩所有的骄傲,满心欢愉的递给他我放在手心里捂了一夜的信却被他随手扔进了垃圾桶,我引以为傲的勇敢和喜欢成了另一个人满心不耐烦的不屑和打扰,那一刻我才明白真心被践踏进泥土,是一种怎样的感觉。
佛教云:人生八苦,即是:生苦、老苦、病苦、死苦、爱别离苦、怨憎会苦、求不得苦、五阴炽盛苦。
青春年少时,最清晰的苦楚应当就是爱别离,求不得。
爱而不得,相思无果。
你亏欠我的,我相信,总有一天,会有那么一个人替你补偿我,也总会有一个人以你曾经对我的方式讨回去。
我突然想起来很多年前,在我几乎没有了记忆的岁月里,我曾经也做过同样的事情。那个瘦瘦的男生早已在岁月风沙中走失,散落在我不知道的天涯海角。
不管我有意还是无意,我都切切实实的伤害了一颗年少的真心。往后的岁月,每当我想起他,都会有淡淡的歉疚。想一想,他是不是也曾如我这般,满心期待与忐忑,一封信写了几十遍,修改了几十遍,每一字,每一句都小心斟酌过,短短几行字,用尽了有生以来最真挚的温柔。
对不起,不曾温柔对待你,年少无畏的真心。
我本可以选择另一种不那么决绝,温柔一点的方式来告诉你,我不喜欢你。但是,我也并不讨厌你。
被喜欢的人讨厌,应当是一件很难过的事情。

我不想成为上帝或英雄,我只是想成为一棵树。为岁月而生长,不伤害任何人。
这是1980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切斯拉夫·米沃什的一句名言。
不知道活了93岁高龄的他,做到了没有。
而我,正在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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