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陈桂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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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读书这件事。
当我们还被称为儿童,便与书结下不解之缘。小学、初中、高中、大学,这么多年来,读书、写字,但大部分人、大部分时间都在作业、教科书的捆绑中度过,我们称之为学习。然后考试、升学,再考试、再升学,没完没了。毕业了,我们发现什么也没记住,费了那么些时光,只换来一张毕业证书。我们拿着这张纸,走入社会,然后发现,人生才刚刚开始。这一张纸,只是证明了我们的青春曾经存在过。
我所要说的读书,并非如此。
我的父母都是农民,没读几年书,没识几个字,一辈子跟土地打交道,却偏偏生了我这么一个爱与文字较劲的儿子,真是造化弄人。他们曾经期待我“出人头地”,期待我改变自己和他们的命运,但我让他们失望了。后来,他们退而求其次,希望我做一份轻松的工作,不用像他们一样每天早出晚归,累死累活。我做到了,但那也不是我想要的,于是,我们都没有停止过失落。
显然,对数字敏感的人在这个社会更有出路,偏偏我不是那一路人。而现实是,我在有出路的道路上,做着无出路的挣扎。那条少有人走的弯路,我虽然热爱,但也仅仅只是热爱,还没有能力放弃一切拥抱它。
小学我就开始看作文选,什么《作文大全》《作文精编》。有的是堂姐翻箱倒柜给我找出来的,书页已经泛黄,很有年代感,偶尔自己买一本新的,便视若珍宝。大概全中国的语文老师都喜欢在课堂上念那些他们认为写得好的学生作文,这一点诱发了我的虚荣心,所以总是不遗余力地翻看作文选。
初中开始,突然喜欢上世界名著,不再看作文选。《牛氓》《简·爱》《高老头》《呼啸山庄》《傲慢与偏见》《欧也妮·葛朗台》《鲁滨逊漂流记》《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都是那时候读的。当其时似懂非懂,想起来就翻几页,体验不到什么阅读乐趣,却总有一股莫名其妙的执迷。
高中有段时间迷上了余秋雨。那时发现一个卖盗版书籍的小摊,是一家士多店的副业。一个光鲜靓丽的老阿姨,拉直的齐肩短发染成酒红色,化着淡妆,声音沙哑,面目精爽,讲起书的来历头头是道,有根有据。我和滨在她那里买了很多余秋雨的书,《山居笔记》《行者无疆》《文化苦旅》《霜冷长河》《千年一叹》,我们交换着看。那些年头,没有网络,没有手机,没有微博,没有微信,我们不知道什么流行趋势、社会热点,今天谁出轨了,明天谁跟谁复合了,都与我们无关。业余时间,除了听听音乐聊聊天,就是读书了。有时是周末的午后,有时是深夜的灯下,我们泡上一壶茶,各自翻开一本书,互不打扰,自由开阔,气氛融洽。
《三国演义》是我至今唯一读完的四大名著,偶然从同学家借走,看下去竟觉十分精彩,看了两遍。那时是要偷着看的。晚上在家复习功课,把书藏在课本底下,老妈一出现,就装模做样地在本子上抄抄写写,她一走,“闲书”就反客为主,霸占了我一整夜的时间。现在是没有当初的热情了,互联网太强大,周遭的资讯太多、太杂,常常被干扰。弱水三千,瓢瓢都想取,却瓢瓢取而不得。脑袋里的东西越装越多,能记住的越来越少。
高中对我影响最大的是郭敬明,就是因为他,我才走上痴迷文字这条不归路。
高二时,语文课本上有一个单元专门讲小说,当时的语文老师让我们每个人买一本小说看,感受一下小说的魅力。还是高中生的我们,零花钱有限,只能买盗版书,于是乎,学校门口的盗版书摊一下子火起来。鬼使神差地,我买了一本《郭敬明作品全集》,那本书很厚,除了小说《幻城》,还有《左手倒影,右手年华》《爱与痛的边缘》《天亮说晚安》等散文。
也许是教科书读多了,名人名著又太严肃、太艰深、太晦涩,离我们的生活太遥远,突然读到完全不一样的文字,如沐春风。郭敬明的文字,特别他的散文,写的是当下,是我们实实在在抓得住的生活。他的学业,他的朋友,他选择文理科时的纠结与痛苦,他与朋友们的相聚与别离,仿佛依稀能看到我们自己,很容易引发共鸣。并且他文风活泼、生动、优美,读他的书,像跟一个朋友面对面在交谈。一点不夸张地说,他的文字让我神魂颠倒。我常常看着看着就停下来,一遍一遍地重复那些漂亮的句子。那些神奇的方块字组合在一起,让我看到一个完全不同以往的世界。我在他营造的世界里,找到了自己。也就是那个时候,我开始自己动笔写诗,加入学校文学社,偶然看到几首泰戈尔的诗,很喜欢,就买了几本他的诗集,《飞鸟集》《新月集》《吉檀迦利》。
高中毕业那个暑假,我开始看《红楼梦》,但至今没看完。那时去打暑期工,边工作边看,没坚持下来,只看到第十二回《王熙凤毒设相思局 贾天祥正照风月鉴》。大学时从图书馆借来看,落下太久,看过的都忘记了,于是从头再来,只看到第二十五回《魇魔法叔嫂逢五鬼 红楼梦通灵遇双真》,终究半途而废。两三年前开始第三次看,仍是从头来过,直到现在仍在看,第九十二回《评女传巧姐慕贤良 玩母珠贾政参聚散》,总算有了进展。
大学开始看蔡骏的书,《诅咒》《病毒》《猫眼》《旋转门》《夜半笛声》《蝴蝶公墓》《幽灵客栈》《神在看着你》《蔡骏短篇集》,总是被他天马行空的想象、信手拈来的历史知识以及从一开始就弥漫于字里行间的悬疑气息深深吸引。可以说,是蔡骏让我爱上悬疑小说。后来又陆续看了《人间》《天机》《生死河》《地狱变》《玛格丽特的秘密》《谋杀似水年华》《偷窥一百二十天》,直至最近的《最漫长的那一夜》,但渐渐的,好像没有了当初的感觉,那些浓郁的悬念,那些天马行空的想象,感受不到了。不知道是我的心境变了,还是他的风格改了,也许更社会派,更现实化,但那些突兀的网络词汇却让我很不适应。我想,《最漫长的那一夜》是我买的他的最后一本书。
说到蔡骏,有一个人不得不提,因为她,我才知道还有一种小说类型叫悬疑。她是我一个老朋友的妹妹。那时我们几个人常常周末一起学习、聊天,一坐就是一个下午,或者一个晚上。这个小我们两届的妹妹是资深书虫,她平常住校,周末回来有时会加入我们,一次机缘巧合之下,给我们讲起她从书里看来的故事,那是蔡骏的《地狱的第十九层》,后来又陆续讲了《荒村公寓》《荒村归来》。亏得她绘声绘色、活灵活现的讲述,才有了后来我像撞邪一样一本一本地读蔡骏的书。从她给我们讲故事开始,接下来的每个周末,我们都很期待,像小孩子期待妈妈的睡前故事。那样的日子真美好,一个故事,就能让我们对生活充满期待。美好的时光,美好的我们,我很怀念那样简单的自己。现在,貌似没有什么事能轻易勾起我们对生活的期待了。有的人得过且过,不用挣扎,不必展望。有的人永远在抱怨,像米兰·昆德拉说的,“生活在别处”。除了蔡骏,大学期间印象最深的书是路遥的《平凡的世界》和余华的《兄弟》。这两个故事,曾经让我泪流满面,至今想起,仍心有戚戚焉。
大学期间,我把想说而没处说的话都写成文章。也许因为陌生的环境,离开家,离开朋友,那时候,时常回忆过去,思念亲人,思念朋友。文章投给学校的报刊,有人赞赏,有人质疑,有人说看不懂,但没关系,那是最真实的自己。大学毕业,我在工作不顺心的那段时间里,写下人生中第一篇小说。现在回头再看那时写的东西,稚嫩、笨拙,但纯粹,简单,没有浓烈的情绪,没有曲折的经历。
第一本网购的书是《陪安东尼度过漫长岁月》,还是同学帮忙买的,第一次自己在网上购书,买的是尼尔?唐纳德?沃尔什的两本《与神对话》。当初为何买这两本书,现在想来是个谜。第一本只看了不到三分之一,至于第二本嘛,至今仍没拆封。这样的书,对当时的我来说,太艰深太晦涩了,现在重新去看,估计……也不会明白多少。
讲了这么多读书的故事,其实,都是陆陆续续地读,偶尔想起来,读那么一两本,翻那么一两页,成不了气候。
今年八月,又一次机缘巧合,去广州参加了魏小河的新书签售,那时我还不知道他是谁,完全是冲着书去的。第一次参加签售,竟是一个我不认识的作者,简直伪粉丝。但这本书,却在某些方面改变了我。《独立日:用一间书房,抵抗全世界》,作者读书、品书,他的读书心得笔触不惊人,思想不超前,但他的观点,他对作家和作品的解读,在字里行间流露出来,深刻、博学,让我折服。一个90后能有这样的思考,难能可贵。因为他的书和他的“不止读书”,我重拾读书的热情,因为读书,我的内心变得平静。我依然在那条少有人走的弯路上追逐,却因为读书,变得平和,变得不那么急功近利。
有段时间,我几乎只看小说,而且是长篇小说,我喜欢书捧在手上那种厚重感。以前看青春言情,现在不爱看了,喜欢严肃文学,并开始接触一些关于书的书,甚至看哲学、史学、社会学、心理学。开始喜欢纪实文学,大至人类历史、社会的发展和转变,小至生活点滴。能打动我的,不再是少男少女的小情小爱,而是虚怀若谷悲天悯人,娓娓道来饱含深情的文字。放松的时候喜欢看一些游记,跟随作者发现自然,体验自然,如果再有图片,就感觉自己也走了出去一样。我不爱心灵鸡汤,那些太空泛,太虚无,常常能把一个人捧上天,给人一种错觉——看完书,人生马上就会改变。它能激起你一腔热血,也能叫你瞬间冷却。
国内的作家,除了余华,我比较喜欢严歌苓和苏童。偶然之下,看了东野圭吾的《嫌疑人X的献身》,被结局震得外焦里嫩,从此一发不可收拾,爱上东野圭吾,同一个作家的作品,我看得最多的,就是他。另一个我很喜欢的日本作家是春上村树,他的作品,总有一股早上起来懒洋洋不愿起床的基调,像说了很多道理,但不着痕迹,像随意拨动琴弦,但并非毫无章法。读他的书,我时常陷入一种迷乱而无法自拔。
今年我买书很疯狂,几乎到了每月都要向亚马逊贡献我一部分工资的地步。除了书架上那些,寝室里有一张空床,堆了一箱又一箱,大部分连包装膜都没拆,不知几时能读完。
现在,我养成每天读书的习惯。中午吃完饭,我通常都要散散步才休息,于是便利用这点时间,在寝室来回走,捧上一本书,边走边读。晚上,运动回来上上网,睡觉前,也一定要翻翻书。状态好的时候,读一两个小时,累了,翻一两页也是好的。读书这件事,已经成为我每天必不可少的环节,好像少了这一环,生活就不能正常运转。莎士比亚说,生活中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生活中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了翅膀。我想,我终于体会到了。
我读书有一个习惯——焚香。每天晚上,关了电脑,洗了脸刷了牙,打开台灯,像举行什么仪式一样,点燃檀香,翻开一本书,在床头坐下。香味进入鼻翼直达眉心,香不是香,是推人入定的秘密。此时,书墨味愈发浓烈、迷人,愈发拨动我将书本凑近鼻尖的欲望。我经常这样闻书,从小养成的习惯,一本新书拿到手,第一件事先闻一闻。也许因此,我这一生才注定摆脱不了书的羁绊。就好像十几年前那一闻,书在我的身体下了蛊。焚香读书,让我的内心变得安宁,那些纷纷扰扰,像被焚烧的妖魔鬼怪,化为灰烬。我挣脱了这个让我之所以成为我的世界,进入另一个时空,在那里,我是自由的。我的灵魂是自由的,而一旦我进入我的灵魂,我的身体也是自由的。我们这一代人,总是努力挣脱生养我们的土地,拼命往外闯,以为外面的世界多精彩,多不一样,兜兜转转才发现,一个人的内心如果不够丰富,不够开阔,去哪儿都一样。我们都把自己活成了“别人”。而读书带给我的自由,与此不同。
焚香阅书,魂归有处,世事无常,此间有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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