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祁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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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小曼像是一个贪恋凡尘的天使,被罚坠落人间。其实,她根本不需要与凡夫俗子太过亲近,偶尔来人间走走就好了……可她偏不!
1.把青涩给了王赓
1903年,陆小曼出生在上海的一个富贵之家,生活在所有姑娘梦寐以求的童话城堡,从小被簇拥,接受中西文化的熏陶,智慧与美貌兼备,18岁就精通英语、法语,能演得戏剧,画得书画,写得一手好文章,堪称完美。
待小曼出落得越发标致,上门求亲的达官贵人络绎不绝,陆氏夫妇倒是个明白人,懂得女儿的心思。要嫁就要嫁个“有才”的!钱财,又算得了什么。
最终,陆氏夫妇觅得良婿,谁也没有想到,这个家伙竟然是个十足的穷小子。陆氏夫妇疯了不成?老眼昏花?好歹人家出身名门,流连于各大社交场合,识人功夫不可小觑。
穷小子,叫王赓。毕业于清华大学,同年赴美留学,获得普林斯顿大学文学士学位。短短的几年内,从航空局委员到哈尔滨警察厅厅长。虽说年长小曼七岁,但这样一个既有文学修养又有军校背景的人,与小曼也算是“门当户对”。
19岁那年,陆小曼稀里糊涂地嫁给了他。
陆家为他们举行了盛大的婚礼,场面之阔气,轰动京城。一场难忘的婚礼,一个高大英俊有前途的丈夫,一个足够挥霍,享受生活的未来,若是放在一般人身上,怕是折寿十年也愿意的。可,陆小曼哪里是一般人。她年轻貌美,浪漫,有才学,怎么能做金丝雀呢?要做,也是展翅高飞的鹰。
她曾在日记中写道:“她们(母亲)看来夫荣子贵是女子的莫大幸福,个人的喜、乐、哀、怒是不成问题的,所以也难怪她不能明了我的苦楚。”
是啊!她不过才19岁,还是个富有幻想的姑娘,需要精神需求,需要爱情灌溉的姑娘。而王赓,他是不懂这些的,他的眼里只有工作。
说到底,他们是不同世界的人。
陆小曼痛苦极了!她开始为自己找乐子。与名媛们聚会、喝酒、打牌、跳舞、看戏,深夜才归,清晨不起,过着“充实”的生活。看着她这个乱糟糟的样子,王赓指责他,一个女人家抛头露面,像什么样子!陆小曼顶嘴回应,诉说一个人的苦闷无聊。说到动情处,专捡一些难听的话。王庚招架不住,用了一招:惹不起躲得起。
陆小曼就更抓狂了。
2.把最爱给了徐志摩
一次聚会,徐志摩对陆小曼一见钟情,迅速展开攻势。只要是接触到陆小曼的人,无论男女,没有一个不被她身上自带的光环所吸引。徐志摩浪漫、多情,情感细腻,很快也得到了陆小曼的回应。
如果说,陆小曼对王赓不忠,不如说徐志摩的懂得,不如说王赓的拱手相让。王赓和徐志摩本是师兄弟,甚少来往。遇到陆小曼后,徐志摩总是借故登门造访。工作狂王赓,无法抽身,只得叫陆小曼招呼。若陆小曼想出去玩,王赓会让徐志摩陪或让陆小曼去找徐志摩。
一来二去,两人的感情也急速升温,一发不可收拾。放在现在,徐志摩就是一个不折不扣“小三儿”。可惜,大多人的矛头还是指向了陆小曼。是呵,谁叫他穿上了一层“诗人”的外衣,“诗人”本是多情的。
陆小曼顾不得那么多了,她要的,徐志摩能给的。徐志摩要的,她也能给,他们才是天造地设的一对。这真是被爱情冲昏头脑的傻女人,什么都不要了。
当她排除万难,能与徐志摩携手时,残酷的现实又一次降临。徐家虽勉强答应婚事,但提出三个条件:结婚费用自理,家庭概不负担;婚礼必须由胡适做介绍人,梁启超证婚,否则不予承认;结婚后必须南归,安分守己过日子。
陆小曼一一答应,毫无怨言。他们的婚礼草草了事,与之前的风光天壤地别。婚礼上,梁启超毫不客气羞辱了陆小曼。一女嫁二夫,本不是光彩的事,再加上生活奢靡,陆小曼成了世俗中的众矢之的。那个骄纵任性的大小姐,把一切都忍了下去。
他们的结合,像是掉进了蜜罐里,好是令人舒畅。一天天过去,两人的差异也显现出来。过惯了纸醉金迷的日子,陆小曼照常跳舞、打牌、听戏。徐家看不惯她的作为,一气之下断了他们的经济,徐志摩只得多讲课、多写诗文赚取稿费。陆小曼委屈至极,他们眼里的“奢靡”生活,不过是自己最平常不过的消遣。
这让我想起了一部电视剧中的情节:穷小子因暗恋富家女帮其离家出走,两人共患难,携手共进。那段日子,是穷小子最幸福的日子。某次聚会,穷小子提起年少时的这一幕,富家女边回忆边感叹“那是我一生中最痛苦的日子!从一出生,我就过惯了锦衣玉食的生活,离开家后,吃不饱住不好,没有钱的日子太难了!”穷小子苦笑,默默端起水杯自饮。
瞧,这就是差距。
差距让陆小曼和徐志摩有了隔阂。为了满足她的高消费,他不得已多做兼职,他是爱她的。她也是爱他的,但她看到的只是“他不再花费更多的时间陪伴我了”“他怎么可以不在意我的精神世界”“那个浪漫风趣的爱人,怎么能为了俗气的钱财充斥着全部的生活”……
陆小曼又怎么懂得赚钱不易的艰辛?
我倒可怜起这个傻女人来,一个只为爱情就赴汤蹈火的女人,一个不去计较得失的女人,一个不过是为了追求纯粹爱情的女人,怎么就成了红颜祸水?若她真的在意金钱,又怎会嫁给穷小子王赓,又怎会嫁给大学教授徐志摩,又怎么会轻易拒绝美国好莱坞的影业公司的电影邀请?
让徐志摩耗费精力得来的钱财,她可以轻而易举得到。所以说,是徐志摩给不起而已。而陆小曼,只是不懂得人世间的游戏规则,不懂得走出自己幻想的世界而已。
3.把成长留给翁瑞午,把落寞留给自己
偶然的机会,陆小曼结识了风趣幽默,懂得阿谀奉承的翁瑞午。一次,陆小曼身体不适,翁瑞午劝她抽几口鸦片,能减轻病痛,还为其提出按摩的好意,他是著名推拿医生王松山的学生。
没几日,闲言碎语又接踵而至。陆小曼当不存在,也不在乎,她的心在徐志摩那里,谁也夺不去。徐志摩天性洒脱,觉得小曼的身体时好时坏,有了翁瑞午的推拿,她能舒适点儿,自己也能省心点儿。他曾在日记中写:“曼的身体最中我愁,一天二十四小时,她没有小半天完全舒服,我没有小半天完全定心。”
徐志摩似乎忘记了,自己如何从王赓的手中抢到陆小曼的,似乎忘记了陆小曼曾对他说的苦闷和需求了。
1931年11月,为了赶上林徽因在北京协和医学院礼堂的演讲,徐志摩迫不及待地搭乘了一架邮政机飞往北京。这一走,就再也没回来。因大雾影响,飞机触山爆炸,徐志摩身亡。
徐志摩死后,陆小曼心痛不已,在书桌前写下“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陆小曼突然从童话世界如梦初醒,从此只穿素衣,过着平淡的日子。
1989年,苏雪林给赵清阁的信中回忆陆小曼痛失徐志摩时说:“我记得她的脸色,白中泛青,头发也是蓬乱的,一口牙齿,脱落精光,也不另镶一副,牙龈也是黑黑的,可见毒瘾很深。不过病容虽这样憔悴,旧时丰韵,依稀尚在,款接我们,也颇温和有礼。”
那时,她不过29岁。
也许会有人说,你那么爱徐志摩,怎么不追随他去?她完全有理由死去,可选择活,才是她最勇敢的地方。世界上最残忍的不是生与死,而是不再记得彼此的点点滴滴。她不能忘,也不想忘。
后来,翁瑞午一直陪在她身旁,他爱过许多女人,唯独对陆小曼情有独钟。只要她愿意,他什么都会满足。再放荡不羁的人,在遇到陆小曼这样纯粹的女人,也会停下脚步,静静守候。
对于翁瑞午,陆小曼说“只有感情,没有爱情”。所以,即使翁瑞午穷困潦倒,患上严重的肺病,朋友们劝她与有妇之夫的翁瑞午断交,陆小曼也不为所动,悉心照料,不离不弃。这是她作为一个女人的感恩。他对她好了20多年,她又怎么能弃他不顾。
陆小曼成熟了,只是比旁人晚了太多年。
她终于不把爱情看作唯一了,终于明白活着就是为了品尝世间百态。这样的转变,不知在无人看见的地方,她默默流了多少泪,叹了多少气。
后记
陆小曼,就是这样的一个傻女人。把爱情看作全部,却用感恩过了一生。陆小曼如此,大多数女人又何尝不是如此?初尝爱情时,认为那个肯拉着你的手到处逛的人,肯在节日里送上鲜花巧克力的人,肯在社交圈里、网络平台发表关于你一点一滴的人,即使吵架斗嘴,也会在雨天默默送伞的人,就是注定一生陪伴的人。现在呢?是肯为你一掷千金的人,肯在你病痛时送上一句暖心话语的人,还是无论你变成什么样,都默默守候在你身边的人,才是值得陪伴一生的人?
终有一天,你我会跳出童话世界,不再把爱情看作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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